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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总工会化解一起试用期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引发纠纷

2024-10-28 17:37:28     工人日报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总工会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电话,来电人梁某对百色市总工会为其解决多年未决的劳动纠纷所付出的努力表示了衷心的感谢。“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的理解和支持!我坚持这么多年不是为了这点钱,只是想讨个公道,感谢你们为我依法维权提供的关心和支持!”梁某在电话中激动地说。

 
这一切要从今年6月说起。当时,梁某通过百色市总工会开展的一次维权服务活动反映了一个困扰他多年的问题:梁某在多家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有些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依法缴纳试用期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这些问题在梁某长达10年的维权路上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直到百色市总工会的介入,才让事情出现了转机。
 
自2014年起,梁某就通过市民服务热线等多个渠道,不断投诉多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尤其是从2022年开始,已经累计投诉70余次,诉求内容也由最初的单一问题逐渐演变为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情况。为了防止事态升级恶化,百色市总工会迅速行动起来,对梁某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通过一揽子举措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多方联动开展线索核查。收到梁某反映线索后,百色市总工会及时启动线索核查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工会律师团律师、劳动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组成的核查组开展线索核查工作,通过上门与梁某进行“面对面”“心交心”谈心谈话,打开梁某心防,厘清诉求清单,找准问题要害,同时对梁某提供证据材料和到涉事单位进行核查,最终认定2家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试用期住房公积金的事实。
 
强化监督维护职工权益。百色市总工会履行工会劳动法律执行情况监督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会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2家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要求按期改正违法情形。提示函发出后,2家用人单位于今年7月补缴梁某试用期住房公积金10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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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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