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比对,由于历史原因,有部分缴存职工在工作调动后,已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但没有及时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从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铁路服务一部(以下简称铁路服务一部)转移至公积金中心,导致在铁路服务一部留有封存账户。
为保护职工财产权,避免遗忘、不易查询、资金闲置等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同时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公积金中心将以“零材料”方式,为相关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将铁路服务一部封存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归并至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账户,铁路服务一部封存账户同时注销。相关职工本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提供任何材料。
铁路服务一部在公积金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把为民服务解难题落到实处,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铁路职工办好事、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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