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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积金贷购二套房新规出台

2011-11-30 14:54:25          我要评论()

    11月28日记者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吉林市已开始执行公积金贷购二套房的新规则。利用公积金贷款90m2以下首套房的家庭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据了解,11月9日吉林市出台了《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中如何认定二套房以及二套房如何贷款作出明确规定。

 

    由于吉林市目前不具备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的条件,所以在对第二套住房界定上,规定了以查询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征信报告中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作为界定标准。对征信记录中有“个人住房贷款”、“商住贷款”等其他贷款品种的借款申请,均可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

 

    根据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吉林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运用处工作人员腾宇峰:“90平米以上,以下。”

 

    另外,腾宇峰还告诉记者,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也有新的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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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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