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镇康县一职工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赔付

2011-08-31 16:38:31          我要评论()

    2009年11月24日,王某某夫妇在镇康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万元,贷款年限10年,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手续。

    今年2月7日,住房公积金借款户王某某,因意外车祸身亡,镇康管理部立即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报案,经该公司调查核实确认,此笔贷款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并于4月 21日赔付王某某家属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06000 元。


分享到:

(编辑:taibai)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