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月2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了全市1,515个单位79,140名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的结息工作,今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支付全市缴存职工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3,130.10万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结息日,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关系到全市缴交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确保结息工作顺利进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进行了组织安排:一是提前对结息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先后与各委托承办银行、昆明南天网络公司进行了准备工作联系和衔接;二是在职工中作了动员,学习善洲精神,放弃星期六、星期日两个休息日,加班加点开展结息工作;三是结息结束后,通过组织职工手工校验和把数据反传昆明南天网络公司进行计算机校验,确保结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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