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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2011-08-27 09:39:02     台州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16号)精神,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台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91平方米,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四、暂停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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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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