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连云港市民可用公积金逐月还贷

2009-03-05 09:11:00   cuilin   苍梧晚报      我要评论()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我市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议案的审议中,便民成为最大的亮点。对广大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来说,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将给他们带来更多便利。

  在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说明中,管理部门这样解释:此次调整是为了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稳定房地产市场,减轻职工还贷压力,切实做到便民为民。

  新政:

  还款方式更多样

  政策一:

  允许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含同户籍直系亲属),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限定每年允许使用一次。

  目前,我市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方式规定是,借款人贷款满一年后,可每年不定期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一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相关人士表示,可以逐月还贷,并不意味着之前的逐年还贷就取消,政策的出发点是让借款人能有更加灵活的方式还贷。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还贷后公积金余额保留剩余贷款余额的1/15,其他同户籍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那么对老百姓来说,逐月申请提取还贷和逐年提取还贷到底选择哪种方式更好呢?

  相关人士表示,两种方式各有所长。如某借款人买房后经济不太宽裕。每月要还2000元贷款,若该借款人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为800元,在实行每月提取还贷后,将来只需每个月从他的公积金账户上转账还贷。如果还有不足欠款,那就要自己用钱补足,每月20日之前,在本人还款账户上存上剩余1200元。不过,相对于一年后一次性转账上万元而言,他的经济负担分摊到了每个月,不会太吃力。

  相比逐月还贷,逐年提取还贷则是提前归还了一部分贷款本金,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提前归还的这部分本金的利息就不用还了,从而减少贷款利息的支出。

  因此,对于需要各个月分担还贷负担的人,如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可以考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而工作繁忙、月缴存额少的人不妨考虑逐年还贷,能少交贷款利息。公积金中心同时表示,哪种是最优选择因人而异。

  政策二:

  借款人一次性部分归还贷款后,每年可申请一次调整还款额度和年限,即: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还款额度不变,缩短还款期限。

  先前,我市执行的仅是还款额度不变,缩短还款期限。这往往造成一些借款人在部分还贷后,发出疑问:“怎么每月还要还那么多。”其实,缩短还款期限将大大减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不过,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在原先基础上,管理部门出台了减少月还款额,期限不变的政策,供借款人选择。

  相关人士解释,如果某借款人归还部分贷款后,这部分归还资金作为还款本金抵账,那么,他剩余的本金大大减少,利息相应减少,则他每月的还款金额就减少。

  借款人选择某一种还款方式后,如偿债能力变化,可重新选择,给了借款人更大的自由。即如果该借款人某个时段发了一大笔钱,可以一次性偿还部分贷款,他可在下一年重新选择还款方式,对还款压力大的人,选择期限不变将减少月还款额。总之,本次政策将给市民带来更大的便利。

  亮点:

  凸显民生和发展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09年,公积金管理部门计划安排归集住房公积金12亿元,比上年实际归集额11亿元增长9%。支取住房公积金7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取4.4亿元增长较多,占归集计划数的58%。住房公积金支取计划制订主要考虑2009年我市将进一步放开提取还贷政策,同时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的扩张及住房公积金余额的积累,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需求也大幅提高。

  今年,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协调劳动部门,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将公积金缴存写入本市劳动合同范本,作为规定性条款予以催建催缴;启动住房公积金年检制度,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商在年检时相互制约,没建立公积金制度和没有参加公积金年检的单位,不得参加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2009年,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亿元,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分析,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及我市房地产供求关系的变化,不断满足广大职工的贷款需求。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住房困难的资金支持,使贷款政策逐步向城镇低收入家庭倾斜,不断降低贷款门槛,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完善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贷前、贷中、贷后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住房公积金短信、电话自动催收系统,完善住房公积金风险预警和催收机制。

  便民:

  东区设立管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经市编办批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增设“东部城区管理部”和“市区营业部”。

  “东部城区管理部”负责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的宣传;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提取、转移、销户等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个人贷款的发放、回收、逾期催缴等;贯彻落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负责来信来访及群众投诉,全方位服务于东部城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同时,还将设立“市区营业部”,负责办理新海城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手续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手续;负责逾期贷款的清收和归还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查询及政策咨询。记 者 颜  通讯员 高云玲

   


分享到:

(编辑:admin)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