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将120万名职工纳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该制度在我市住房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我市累计向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住房消费资金400多亿元,支持19万户家庭购房,比商业住房贷款减轻利息负担2亿多元。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为廉租房建设提供资金2.75亿元,帮助1500多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圆了住房梦,还按照政策规定先后帮助4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住上了经济适用房。另外,我市还推出了特困群体人性化提取、逐月放贷、低保家庭贷款利息补贴等惠民政策,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购房、还贷压力。
“今后,我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更多人享受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窦汉生谈及今后的工作时这样说。据了解,目前我市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达到了85%,但是还有不少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基层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样一来,不仅这类企业的职工无法享受公积金保障,全市公积金蓄积资金总量也受到影响,导致整体保障能力降低。因此,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后将不断加大归集扩面力度,加强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此,该中心将创新扩面方式和手段,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沟通,更加有效地督促各类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到今年12月底,我市要实现城镇职工公积金制度全覆盖。
据悉,今后我市还将加大廉租房建设资金支持,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通过运营获取的增值收益,是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重要部分。据统计,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产生增值收益9.63亿元,累计为全市廉租房建设提供2.75亿元资金支持。今后,我市还将继续科学合理地运作住房公积金,提高增值收益,控制管理费用,保证更多的资金投入廉租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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