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均有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权益。然而,据不完全统计,无锡市区8万多劳务派遣职工中,只有10%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用工形式的改变,劳务派遣已成为一种新的用工趋势,劳务派遣职工队伍发展很快。前年,市区的劳务派遣职工只有近4万人,去年年底就已达到8万多人。不少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里,劳务派遣职工已占到一半左右。然而,由于企业的意识淡薄,相当多的企业不给劳务派遣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缴公积金,职工不仅损失了单位应缴的一半资金,而且还无法在购房时享受公积金的低息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常接到职工的投诉和咨询。锡城一家知名的大公司,几百个劳务派遣职工一个都没缴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可该公司却一直坚持说全国这个系统的类似职工都不缴。
为了体现同工同酬,保障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劳务派遣企业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时,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中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承担和缴存方式在协议中明确,未明确的,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由劳务派遣企业承担。7月31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召集市区100多家劳务派遣企业开会,并要求他们将文件要求传达给用人单位。10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各企业劳务派遣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核查,拒不办理的,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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