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要,烟台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涉及首付款比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自10月15日起实施。
职工本人家庭自住住房加装电梯仅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职工父母家庭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既可提取父母公积金还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家庭实际支付的电梯建设费用(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安徽省直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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