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
中心专门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中心支出项目评价工作小组。每个参评项目采取实施部门自评与评价小组评议相结合方式开展评价。各责任部门围绕项目概况、资金情况、评价指标、调整指标、评价结论、问题与建议等六个方面有序开展自评,重点体现项目资金在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各环节的使用及管理情况。经评价工作小组评议,中心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优良。
下一步,中心将把评价结果作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预算和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监管,督促中心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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