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回应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呼声,宿迁市住房公积金新实行一项惠民政策———开办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业务,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公积金缴存情况和经济状况选择缩短借款年限,进而有效减少利息支出。
据了解,借款人申请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业务应满足下列条件: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无欠缴公积金达两个月及以上等行为,公积金贷款历史上无恶意逾期且当前无欠还款等行为,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应已正常还款达两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剩余还款年限应在两年以上。一个借款周期内,即贷款发放后至贷款还清前,原则上借款人只能申请调整一次贷款年限。
需要提醒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原申请人要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出缩短贷款年限书面申请。缩短贷款的年限须由公积金中心经办人员根据借款人申请、贷款剩余本金、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还款及公积金缴存等情况,核定贷款年限可执行区间后,与贷款申请人协商确定最终贷款年限。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