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职工:
我中心已在全市各县(市、区)范围内开通部分“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业务,现将第一批可办事项公告如下: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需要办理上述跨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可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wa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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