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理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济南市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农民工符合自由职业者条件的可按照《济南市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可按照《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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