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厦门农行在全市首推住房公积金跨行逐月自动还贷业务。从9月28日起,凡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住房,并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在农行厦门市分行缴交,住房贷款在工行、中行、建行厦门市分行办理的,均可向贷款银行经办网点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跨行自动还贷业务。
职工在贷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逐月自动还贷签约手续后,从签约生效后的次月起,受托银行将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将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偿还贷款的代扣账户。
另外,农行特别提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逐月自动还贷业务须提供以下材料:1.《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经银行盖章);5.借款人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6.贷款还款明细单;7.经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8.如委托人为借款人的配偶,还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9.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代办委托书。
农行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受理网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分行理财中心,嘉禾路98号农行大厦1F,5578571;江头支行理财中心,莲花香秀里62号九州综合大厦2F,5596731;莲前支行理财中心,莲前西路路桥商厦1F,8266003;湖里支行理财中心,湖里兴隆路信息大厦1F,5749787;湖滨支行理财中心,湖滨东路63号嘉隆商业城1F,5818959;思明支行理财中心,同安路2号之六天鹭大厦1F,2037958;集美支行理财中心,集美区杏林杏南路42号,6216993;海沧支行理财中心,海沧区海富路254号,6051502;同安支行理财中心,同安区银湖中路农行大楼,7578952;翔安支行营业部,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7081005。农行24小时客服中心:9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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