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继去年底在建行厦门市分行率先试行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委托按年提取还贷)后,经过几个月的系统开发和调试,从本月31日起,公积金中心将办理银行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工行、农行厦门市分行。
从5月31日起,凡在工行、农行厦门市分行缴交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均可以办理委托按年提取还贷;同时,在工行、农行、建行厦门市分行其中任何一家银行缴交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均可在上述三家银行之间办理跨行委托按年提取还贷。
职工签约办理委托按年提取还贷后,就不必每年再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了,大大方便了职工,减轻了公积金窗口和银行的业务压力,节约了社会资源。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开办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还贷和委托按年提取还贷两项便民业务,职工可以从中选择一种委托自动还贷方式,这在福建省内属首创,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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