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菏泽市住房公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启动仪式在工商银行菏泽分行成功举行。工行菏泽分行、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代表双方签订了《个人住房贷款委托协议》。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关系到广大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开办是菏泽市住房建设中一个里程碑,对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该行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归集、资金结算以及发放等方面提供了优质高效服务;并积极支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全行开发贷款余额市场占比达到77%。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开发商和楼盘准入制,目前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楼盘有菏泽亿联等四家公司。凡与以上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行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公司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资金雄厚、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等优势,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履行委托行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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